发文标题: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中若干事项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劳社工字[2009]5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9-4-1
实施时间: 2009-4-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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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郴州市、常德市、益阳市、娄底市、衡阳市民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和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8年12月17日明传电报转发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的省劳动保障厅、省审计厅、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制定的《湖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实施方案》,并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实施(湘政办明电〔2008〕261号)。为扎实稳妥地组织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清退工作,针对各地反映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经认真研究,现将对有关事项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保险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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