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9]6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9
实施时间: 2009-4-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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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32号)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国税发〔2009〕32号文的要求,认真填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统计分析表》(附件)。
  二、国税发〔2009〕32号文第二点第五小点所指“税收收入”应填报入库税款;《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统计分析表》中的“税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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