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9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9]40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17
实施时间: 2009-3-17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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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依法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推动税收工作的开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今年4月继续开展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根据总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扣主题,突出重点,提高税收宣传针对性
  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沿用“税收·发展·民生”的宣传主题。这个主题充分阐释了“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之意,涵盖了税收、发展、民生三者之间的关系,寓意深刻又易于理解。经过2008年一年来的广泛宣传已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受,认知度较高,也符合中央“保增长、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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