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09年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考[2009]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09-4-14
实施时间: 2009-4-14
法规类型: CPA考试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939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09年度)》,现予印发。
  附件: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09年度)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09年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