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09年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考[2009]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09-4-14
实施时间: 2009-4-14
法规类型: CPA考试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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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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