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香港李朝俊周伟权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发文文号: 财会函[2009]1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9-4-3
实施时间: 2009-4-3
法规类型: 涉外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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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李朝俊,周伟权会计师事务所(PHILIP LEE & PUBLIC AOUNTANTS):
  你所报送的关于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
  根据财政部《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暂行规定》[(94)财会协字第81号]及《〈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财会[2003]3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延长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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