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国税函发[2009]80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10
实施时间: 2009-3-10
法规类型: 税收协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45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主管国税机关要认真学习文件,吃透精神,按照通知要求,明确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执行的范围、条件及按规定提交的信息资料,在日常征管中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和服务工作。
  二、各地主管国税机关要严格执行和把握好税收协定股息条款......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