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科政[2009]4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24
实施时间: 2009-3-24
失效时间: 2017-6-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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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科委(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制定了《天津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天津市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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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津国税发[2017]59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7-6-8
实施时间:201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