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所[2006]1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15
实施时间: 2006-12-15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7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征收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精神,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各项工作,市局制定了《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