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增加保险机构债券投资品种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09]42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9-3-19
实施时间: 2009-3-19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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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促进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我会决定调整债券投资政策,拓宽投资范围,增加投资品种,改善资产配置,防范资金运用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部分债券投资品种
  (一)《暂行办法》第八条所指政府债券,增加财政部代理发行、代办兑付的地方政府债券。
  (二)《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所指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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