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9]2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1
实施时间: 2009-4-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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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2008〕172号)文件的精神,全省2008年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为483户,为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后续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对以公布享受高新技术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按照规定,对所征管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审核,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按15%的优惠税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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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全省地税征管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调查表.doc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