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法[2007]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25
实施时间: 2007-7-25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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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办发[2006]92号)要求,市局对1994年以来自行制定及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76件
  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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