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8]34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31
实施时间: 2008-12-31
法规类型: 消费税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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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6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补充通知如下:
  一、乙烯、芳烃产品生产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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