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发[2009]25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2
实施时间: 2009-3-2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498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登记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令),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关于设立登记
  (一)纳税人属企业性质的,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公司章程和有关设立的合同或协议书;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二)纳税人属个体工商户性质的,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只需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上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