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二手车经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5]56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1-25
实施时间: 2005-11-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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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二手车经营的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在我省具体实施办法出台之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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