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09年烟叶收购价格及补贴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09]79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9-3-24
实施时间: 2009-3-24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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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烟草专卖局:
  为保持烟叶生产的稳定发展,合理制定烟叶收购价格,规范烟叶生产投入补贴,促进烟叶质量水平不断提升,保持烟草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现将2009年烟叶收购价格、生产投入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一、全国烤烟收购价格平均提高10%。其中,各价区中准级烤烟(X2F,下同)每50公斤收购价格分别为:一价区740元,二价区730元,三价区690元,四价区610元。提高后的各等级烤烟收购价格详见附表一。烤烟各价区的划分维持上年不变,详见附表二。
  二、全国白肋烟收购价格平均提高13%,香料烟收购价格平均提高15%。各主产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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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09年白肋烟收购价格表.pdf    
2009年烤烟价区表.pdf    
2009年烤烟收购价格表.pdf    
2009年香料烟收购价格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