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企字[2009]6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3-25
实施时间: 2009-3-2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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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发改委、经贸局、科技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80号)的精神,从2009年开始,将整合现有工业、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建立统一的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同时对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企业信息化等方面给予支持。为加强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我们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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