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财会发[2009]9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3-24
实施时间: 2009-3-24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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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财会便〔2009〕8号)(附件二)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应真实准确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报备材料(表样见附件一),同时完成网上基本信息报备
  (一)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应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表(附件一表1);
  2、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情况表(附件一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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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表.doc    
2、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情况表.doc    
3、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情况表.doc    
4、注册会计师情况表.doc    
5、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