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09]6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5
实施时间: 2009-3-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5125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稽查局:
  为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统一规范企业所得税减免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规定,并商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环保局、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同意,现就企业所得税减免有关管理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试行。
  一、《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中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中执行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