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9]65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3
实施时间: 2009-3-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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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落实: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适用于转让定价、预约定价安排、成本分摊协议、受控外国企业、资本弱化以及一般反避税等特别纳税调整事项的管理,《办法》的实施由各级国税机关的国际税务管理部门负责,税政、征管、稽查、法规等部门要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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