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09]5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4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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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
  现将《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各级地税机关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地税局(税管二处)反映。
  二OO九年三月四日
  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深化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企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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