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疆服务业税控专用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地税发[2009]107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20
实施时间: 2009-3-2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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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控发票印制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5号)文件和区局推行税控发票管理工作的要求,区局决定启用《新疆服务业税控专用发票》(票样见附件略)。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新疆服务业税控专用发票》使用范围
  税控发票是指通过国标税控收款机系列产品打印,并带有税控码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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