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资委统[2009]7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资委
发文时间: 2009-3-12
实施时间: 2009-5-1
法规类型: 内审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8940
评论人次: 3
发文内容:
各出资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各区县国资监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根据《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7〕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工作中有关情况和问题。
  联系人:张培艺 电话:23115965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上海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