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专员办转发财政部关于明确办理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程序的补充通知及办理退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9-3-23
实施时间: 2009-3-23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168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各再生资源经营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明确办理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程序的补充通知》(财监字[2009]7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和一般增值税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9.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