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税收宣传工作及第十八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9]4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17
实施时间: 2009-3-17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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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税收宣传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引导纳税遵从、树立良好形象、营造和谐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现就做好今年税收宣传工作及第1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大税收宣传工作力度
  今年的税收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改进方式、加大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一)吃透精神。认真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对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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