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发[2006]63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5
实施时间: 2006-6-1
失效时间: 2010-12-30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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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7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个人2006年6月1日前销售其购买的住房,于2006年6月1日(含6月1日)后申请办理营业税征免手续的,若能提供房屋销售合同和合法有效付款凭证等材料证明其在6月1日前销售住房的,按原政策执行,否则,按新政策(国税发[2006]74号)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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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修改和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6号
发文部门: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30
实施时间:201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