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天津市企业设立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征[2009]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4
实施时间: 2009-2-1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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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 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登记局:
  现将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企业设立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 2009 〕 002 号)转发给你们,并对税务机关办理联合审批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工作内容
  联合审批,是指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市或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联合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申报办理设立登记,税务机关与工商、公安、质监等和企业设立有关的行政审批主体部门一起,在依法审查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多部门的整体合力,对办理企业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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