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供热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免具体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市地税发[2004]170号
发文部门: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7
实施时间: 2004-6-7
法规类型: 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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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地税各分局、稽查局,各县地税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8号)下发后,纳税单位和基层局对如何划分征免税范围多有反映,经调查并经请示上级同意,现就有关政策明确并要求如下:
  1、享受房产、土地两税税收减免照顾的单位要严格限定在生产型供热企业。
  2、科学界定减免税范围,对专门从事供热生产的供热企业的生产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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