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窗式”管理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市国税发[2004]112号
发文部门: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30
实施时间: 2004-3-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390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区)国税局:
  现将《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窗式”管理工作规程(暂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局根据本单位的管理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报市局备案。
  二、各局如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请及时和市局联系。
  三、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以后如有规定和本规程有冲突的,以总局和省局规定为准。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窗式”管理工作规程(暂行)
  推行“一窗式”管理是加强增值税征管、提高增值税管理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是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认真推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