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9-3-16
实施时间: 2009-3-16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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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跨省设立的分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4号,下简称财政部令第24号)第五十四条及财政部《关于做好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财会便〔2009〕8号)的规定,为做好我市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时间
  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31日,请各事务所自收到本通知后认真安排好报备工作,确保报备工作按时完成。
  二、报备对象
  重庆市事务所及分所、跨省设立的分所。
  三、报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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