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地税发[2009]14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10
实施时间: 2009-2-10
法规类型: 对外支付税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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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局)、纳税服务中心、县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1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管理操作流程(暂行)》(附件1),请各单位一并遵照执行。各单位要加强与同级国税部门的沟通,认真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和服务工作;并结合新营业税条例和实施细则对境内外行为划分调整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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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