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政发[2003]20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3-6-24
实施时间: 2003-6-24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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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是建立和完善我省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环节,是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和基础。从2001年1月1日和4月1日起,我省分别对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全省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实行省级统筹、社会化发放。通过几年的运行,全省逐步建立了“政府定点子、社保开单子、地税收票子、银行发票子、财政补空子”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金发放基本实现了“不漏一人,不迟一天,不欠一分”的目标。但是,随着我省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和国家养老金标准的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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