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河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会[2008]2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5-21
实施时间: 2008-5-21
法规类型: 会计人员奖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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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人事局、总工会,省直各主管部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驻冀中直各主管单位:
  为了评选表彰在我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先进会计工作者,树立当代会计工作者楷模,塑造会计行业良好形象,激励广大会计工作者崇尚诚信、依法理财、锐意创新、敬业奉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依照财政部《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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