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评选表彰杰出会计工作者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5-5-24
实施时间: 2005-5-24
法规类型: 会计人员奖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95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了纪念《会计法》施行20周年,进一步掀起宣传贯彻《会计法》的高潮,在会计队伍中树立当代会计工作者的楷模,塑造会计行业的良好形象,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杰出会计工作者的通知》(财会[2005]11号),拟在全国范围内评选表彰20名杰出会计工作者,并制定了具体评选表彰办法。根据财政部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评选工作。评选表彰杰出会计工作者,是会计人员政治生活中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