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3]151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4
实施时间: 2003-8-4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305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遵 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管理的部门配合。实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税务机关之间登记信息的顺畅交换和有效共享,这是新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