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我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劳社工字[2009]25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总工会
发文时间: 2009-2-10
实施时间: 2009-2-10
失效时间: 2009-12-3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455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双方和谐合作,现就认真做好2009年我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企业依法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
  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指导和规范。对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企业,企业可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以书面形式向职工说明情况,明确延期支付工资的期限、责任和保证措施,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应与职工逐一签订分期支付工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