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函[2009]148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6
实施时间: 2009-3-6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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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广州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决定》(穗字[2008]8号)、《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穗字[2007]2号)等文件的精神,积极发挥税收服务经济社会的职能作用,促进我市农业生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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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第一项、第二十条废止:

发文标题: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修订、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7-13
实施时间:2012-7-13
 

第一条第一项改按《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粤财法[2011]109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