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9年2月份办理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的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名单的通告2009年第2号
发文文号: 穗国税注函[2009]3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11
实施时间: 2009-3-1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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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151号)以及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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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广州市2009年2月份办理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的注册税务师名单.xls    
广州市2009年2月份办理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xls    
2009年2月办理跨地区来广州市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