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09]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9-3-5
实施时间: 2009-3-5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77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各中央管理企业,各中央管理金融企业:
  为贯彻《会计法》关于“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十一五”规划中关于“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国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领军人才,依据《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财会[2007]8号)有关规定,我部决定启动2009年企业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有关组织工作,并于2009年9月开展培训对象选拔工作,请中直管理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财政部2009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实施方案.doc    
2009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选拔考试日程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