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税[2009]4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0
实施时间: 2009-1-1
失效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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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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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被以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北京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税[2010]9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18
实施时间: 20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