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9]70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9
实施时间: 2009-3-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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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1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报告表的适用范围。全省内、外资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我省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均要填报。具体内容包括《关联关系表》等九张报告表。
  二、报告表的填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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