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发文文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时间: 2009-3-1
实施时间: 2009-4-10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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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09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4月10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4年12月2日公布的《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第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1号)同时废止。
  部长 李毅中
  二OO九年三月一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实施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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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行政许可项目的条件和程序规定(第一批).doc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附件“行政许可项目的条件和程序规定(第一批)”中的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和第13项项目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若干规章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时间:2014-4-22
实施时间:201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