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工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送主要经济指标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函[2006]382 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31
实施时间: 2006-12-31
法规类型: 纳税评估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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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为加强税源管理,保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数据分析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省局决定工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报送纳税申报表、附表的同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税收相关的主要经济指标报表。现将一般纳税人报送《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报表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表式及期限
  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时,应报送表号为B202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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