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发[2006]20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28
实施时间: 2006-12-28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43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以下简称出口退税)管理,进一步明确税务机关内部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保障出口退税工作规范、准确、顺畅、高效运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税收征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全省出口退税管理工作适用本规程。
  第二章 管理职能、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三条 出口......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