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停止收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财会发[2009]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2-9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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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
  为促进依法行政,减轻会计人员负担,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停止收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停止收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包括考试合格取得的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外省转入领取的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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