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发[2009]32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23
实施时间: 2009-2-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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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做好《办法》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并于年度终了后20日内,将《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重点建设项目统计表》,以及项目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收入和税源变动情况的分析报告报送省国税局(国际税务处)。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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