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审计费用的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机审[1991]3号B
发文部门: 机电部
发文时间: 1991-1-22
实施时间: 1991-1-22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87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审计费用的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1991年1月22日,机电部
  (1)根据机械电子工业部人事劳资司和驻部审计局 1990 年机人直(1990)50号和机审(1990)26号联合发文, 对机电部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的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审计,由领导任期届满单位接到部审计局审计通知后,委托部审计局认可的审计事务所或审计业务部进行审计,审计报告由部审计局审定后写出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