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发[2009]14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1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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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优化税收服务,省局对现行《江西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监管工作原则上由负责防伪税控系统运行管理的部门负责,各设区市局确定监管责任部门后上报省局(流转税处)。县(市、区)局相关部门职责由设区市局确定。
  二、各设区市局负责印制《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质量调查表》、《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投诉受理登记表》和《企业安装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告知书》免费提供给纳税人。新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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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国税发〔2009〕14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