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地税发[2009]55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20
实施时间: 2009-2-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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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部署和年初全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会议的精神,制定汇算清缴工作方案,对内加强税法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基层税务人员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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