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京建办[2008]73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11-21
实施时间: 2008-11-2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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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解决好涉及民生的住房问题,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方针政策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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